常見問題
Q :114學年度入學學生修服務學習是必修嗎?
A:不是,114學年度起入學新生取消服務學習(一)~(三)之畢業門檻。
Q : 符合英文免修之同學,還需要另外修其他課程嗎?
A:需要,114學年度入學學生符合「國立成功大學『外國語言』英文課程修課規定」之學生得免修「外國語言」2 至 4學分,但須另修習領域通識或融合通識課程取代「外國語言」所需學分。
Q : 請問微積分(一)3學分是必修課嗎?雙主修的學生也需要選修嗎?
A:微積分(一) 3學分為本系必選課程非必修課程,心理學系學生大學四年內請務必選修一次(不一定要及格),若有及格畢業審查時可列為專業選修計算。
雙主修之同學只需修畢本系必修課程,故不需要修微積分(一)。
Q : 請問輔系或雙主修的課程可以同時拿來當心理學系的畢業學分嗎?
A:不可以,同一個課程學分不能雙邊學位同時認列。
Q : 請問A1第二外語課程是否可以當心理學系的自由選修學分嗎?
A:可以,A1第二外語課程可以列入自由選修,反之要認列為通識課程需要上系統申請。
Q : 請問心理所的課程是否可以當心理學系的專業選修學分? 為何預審系統顯示為自由選修呢?
A:預審系統應是綁定選課系統,心理所開設之課程代號為U7非心理學系D8,顯示為系外選修是合理的。您於畢業審查時可將心理所開設之課程歸列為專業選修(部份課程備註為自由選修)。
Q : 請問在大學期間修習的心理所課程,未來是否可以於校內外研究所進行抵免?
A:可以。若未來想於校內外研究所進行抵免,成績需達到70分以上,且不計算在學士班畢業要求128學分內。
Q : 請問該如何借用本系80201教室、80204教室、80209教室、階梯教室?
A:本系80201教室、80204教室、80209教室、D801階梯教室僅供本系師生借用為原則。
申請者務必於5個工作天前送出申請書,申請書請至心理學系網頁下載,請務必填妥表單的內容,並於簽名處簽名。
教室借用以上課、學術研討活動使用為原則,借用教室期間若需在教室內飲食需註明、教室外進行活動或於樓下中庭大聲喧嘩。使用後離開,垃圾請務必帶走、桌椅歸位(務必以輕抬方式搬移,不得拖曳)、電源門窗關妥。
Q : 請問學士班一學期至少要修幾學分?
A:學士班四年級一學期至少要修16學分;學士班四年級一學期至少要修9學分;五年級一學期至少要修一門課,詳細規定及表格以註冊組公告為主。
Q : 請問學士班超修之成績標準及可超修學分數是?需再向相關單位申請嗎?
A:依本校選課辦法: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優良者,次學期得加選至31學分。心理學系學期學業成績優良標準為平均80分,復學生於上一學期為休學狀態,故復學生無法於網路選課超修。可於第2階段選課後持超修學分申請表,依表單流程申請超修,經核可後加選。詳細規定及表格以註冊組公告為主。
Q : 四年級學生累計修習學分數已達畢業學分數,選課是否仍須達學分下限?
A:依本校學則規定,四年級選課以9學分為下限,即使累計修習學分數已達畢業學分數,每學期選課仍須達最低學分數之限制。若特殊原因欲申請減修學分,需填寫超(減)修學分申請表,詳細規定及表格以註冊組公告為主。
Q : 請問如何申請提前畢業?其資格是?
A:修滿畢業科目與學分,學期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在八十分以上,或學業成績累計名次在該系該年級(班)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五以內得申請提前畢業,最多可申請一學年,要修畢所有學分才能提出申請,若有課程需暑修,則視為學分未修畢,不得申請。請學生於期中考後至期末考試週前送申請至系辦,系辦再以簽呈方式簽請註冊組。
Q : 請問復學、休學最晚需於何時提出申請?
A:復學最後期限在當學期選課結束前,休學最後期限在當學期期末考週前一週,詳細規定以註冊組公告為主。
